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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社会福利院院民心理咨询室、功能室等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HTHLY邀请(2020)1106
2、项目名称:洛阳社会福利院院民心理咨询室、功能室等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邀请询价
4、询价邀请函发出时间:2020年11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0年11月13日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中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镇圣相北路28号1号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117627.73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    称:洛阳社会福利院院民心理咨询室、功能室等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洛阳社会福利院院民心理咨询室、功能室等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包括:康复室1、2、3、心理放松室、电教室、心理咨询室、功能室7个房间的墙面、地面、天棚的改造、维修墙裙、新做铝合金格栅吊顶、多功能厅新做地台以及房间内新做窗帘,安装制度牌、门牌、电脑桌电脑椅。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四、评审专家(询价小组)名单:林伟民、彭良杰、曾小云(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合同约定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西工区魏紫路151号
联系人和电话:曾先生     0379-62303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西区6号楼2单元2017室
联系人和电话:王先生      0379-60258988
电子邮箱:zhthlyfgs@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0258988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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